內政部訂頒「外籍與越南新娘照顧輔導措施示範計畫」,擇定基隆市、越南新娘高雄縣及澎湖縣為示範縣市,作為都會、鄉村及離島縣市之對照組。
全部越南新娘示範項目共二十二項(詳細項目如附件五),經費總計新臺幣754萬4,820元;有關示範縣市經費如表三。目前示範縣市政府已成立示範辦理小組,將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,並於九十三年一月辦理示範觀摩,外交部將邀請東南亞國家駐臺單位參加觀摩活動。
內政部編印「外籍配偶在臺生活相關資訊簡冊」,送由各駐外單位及社政、戶政機關發送,以問答方式援引法令依據、申請資格或程序、申請條件及應備文件,共計四十題問答,內容包括簽證、入出國,停留、居留、永久居留,國籍、戶籍,社會福利與人身安全,衛生醫療,教育,生活,財稅等八篇,並翻譯印製英文、越南文、印尼文、泰國文及柬埔寨文等五種語言,共印製4萬冊,經費總計新臺幣70萬元;有關印製數量及經費如表四,目前續加印分致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加強宣導中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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